关于将槟榔列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量:2302 收藏





各市县(洋浦)交通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我省热带高效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蒋定之省长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槟榔列入我省“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请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琼交运管[2010]32号)的精神,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和实施琼州海峡轮渡运输价格优惠等相关政策。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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